办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流程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费用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审查工作细则
审查工作细则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内部工作规则,核心内容是细化每个审查环节的要求,明确各级审批人员的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要点,提出审查注意事项及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等,规范和约束自由裁量权,明确监督措施,监督各环节和各岗位的审查职权和责任。
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审批类别:行政许可
项目编码:26011
二、审查过程
(一)审查流程
1、审查流程图见附件。
2、一般程序。
(1)申请
企业直接到企业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资料。
(2)受理
受理岗位职责: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按照规定时限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单。
时限:规定时限。
(3)审查
①实地核查
核查组职责:核查组应当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对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和对企业申请取证基本条件进行评价。
时限: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②产品检验
检验机构职责:检验机构应当在实施细则规定时间内完成检验工作,出具检验报告。
时限:按产品实施细则规定时限完成,产品检验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4)决定
质检总局职责:质检总局应当作出是否准予生产许可决定。
时限: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产品检验时间不计算在内。
(5)证书送达
证书送达岗位职责:质检总局应当向申请企业颁发生产许可证;作出不予生产许可决定的,应当书面告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时限: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生产许可证证书,作出不予生产许可决定的,应当书面告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